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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医保儿童用药新添36种

发布时间:2007-10-25 16:51   来源:北京晚报   点击次数:2108

   国家劳动保障部昨天发布通知说,已对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》进行了修订,儿童用药增加了36种。小儿柴桂退热颗粒(口服液)、小儿腹泻贴等23种常用中成药,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等13种西药列入医保范围。

 




   与本市日前发布的《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》相比,此次36种儿童用药中的14种已在9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儿童学生大病医保中列入报销范围。市劳动保障局表示,北京还将对儿童医保用药目录再进行论证调整,尽快将一些新药纳入医保范围。


   劳动保障部表示,此次《药品目录》修订,主要是考虑儿童用药的特殊性,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。此次儿童用药增补品种,除标注有特殊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外,其余的药品均限在儿童使用时支付。


   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《药品目录》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,同时有“儿童”、“小儿”、“婴幼儿”、“儿童用”、“小儿用”或“婴幼儿用”作为药品名称一部分的,或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,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、颗粒剂、口服散剂、栓剂、滴鼻剂的,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。此外,对《药品目录》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也有所修订,“重组人生长激素”原限定支付范围调整为限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及工伤保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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